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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期财经讯,8月23日,浙江长兴环太湖经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简称“浙江长兴环太湖公司”)发布公告称,根据《长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专题会议纪要》(〔2023〕64 号),长兴县政府召集长兴县财政局,浙江长兴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控集团”)、浙江长兴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发集团”)、浙江长兴环太湖经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太湖公司”,“公司”)相关方负责人就组建浙江长兴环太湖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湖集团”)召开协调会议,决定并同意将环太湖公司持有的长兴虹之谷农业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划转入金控集团,作为金控集团一级子公司,更名为浙江长兴环太湖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并把金控集团持有的环太湖公司全部股权划转至环湖集团。我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更。
变更后股权结构图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