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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033 证券简称:天宜上佳 公告编号:2022-104 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宜上佳”或“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2 年 12 月 13 日上午 10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材料以电话、电子邮件等相结合的方式于 2022 年 12 月 9 日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洋先生召集和主持,与会监事经过充分讨论和认真审议,一致同意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 综上,监事会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符合《证券法》的相关要求,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在对公司的审计工作中,能够做到勤勉尽责、认真履职,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同意公司续聘中审众环为 2022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续聘中审众环为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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